持Q1簽證進藏手續:
Q1簽證主要針對的是因家庭團聚申請赴中國居留的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養等原因申請入境居留的人員。
持Q1簽證的遊客去西藏旅遊是沒有問題的。在申請入藏函的時候,除提供護照,簽證掃描件以外,還需要提供一份邀請函,此邀請函應有中國境內相關人士的簽名以及被邀請回國的護照資訊。(由於入境30天內需要更換為居留證,如果在簽證到期前前往希望旅遊,可憑簽證辦理入藏函,如果是在簽證到期以後,則需提供居留證掃描件)
如何申請中國簽證Q1簽證:
一、簽證申請材料
護照:有效期為6個月以上、有空白簽證頁的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影本1份。
簽證申請表及照片:1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及1張粘貼在申請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淺色背景)、免冠、護照照片。
如系家庭團聚事由,須提供:
(一)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個人資訊: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資訊:來華事由、擬抵達日期、擬居留地點、擬居留期限、與邀請人關係、費用來源等;
3.邀請人資訊:邀請人姓名、聯繫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邀請人的中國身份證影本或外國人護照及永久居留證影本;
(三)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家庭成員關係(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證明(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親屬關係公證書等)原件和影本。
如系寄養事由,須提供:
(一)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寄養委託公證或經過所在國或中國公證認證的寄養委託書;
(二)委託人的護照原件、影本及其與被寄養兒童的親屬關係證明(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親屬關係公證書等);
(三)接受寄養的受託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養函件及身份證影本;
(四)寄養兒童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中國公民的,還應提供兒童出生時中國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證明的影本。
請注意:
持證人入境中國後須在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居留證件。
二、持Q1簽證入藏函申請流程
外賓進藏旅遊必須是有組織的旅遊,即必須有接待單位,也就是當地西藏旅行社-西藏和順陽光旅行社,已經確定的旅遊行程,並且必須在西藏旅遊局辦事處辦理“入藏確認函”,憑此確認函方可辦理登機手續。華僑、臺胞與外賓一樣需要辦理“入藏確認函”,港澳同胞憑有效的回鄉證,可以與內賓一樣在西藏旅遊,不需辦理“入藏函”。
Step 1: 與旅行社確認出行時間,旅遊行程,酒店安排等具體資訊
Step 2:提前25-30天將護照掃描件,簽證掃描件(如簽證到期,更換為居留證,則提供居留證掃描件),邀請函掃描件發送至旅行社
Step 3:團隊確認後,我們將資料上交至旅遊局開始申請辦理入藏函,一般情況下,入藏函會提前7天左右辦理出來,屆時我們將把入藏函寄送至遊客乘坐飛機的城市或者將掃描件發送給乘坐火車的遊客(乘坐火車的遊客僅需入藏函複印件即可登上火車)。
三、哪些人需要辦理入藏函
1.非中國公民身份證持有者-臺灣地區遊客
2.非中國護照持有者-外籍護照持有者
3.海外華人(持有國外護照的華裔)也需辦理入藏函
注意:政府官員、外交官以及記者身份的外籍人員進藏旅遊,需由專門機構辦理相關手續並安排接待。
除入藏函以外,去西藏旅遊所需其他證件:
1.邊防證
邊防證全稱“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簡稱邊防證或邊境證。如果您的行程需要前往:墨脫、樟木、亞東、定日(珠峰)、阿裏地區的獅泉河、普蘭等邊境地區按照中國法律您需要辦理邊境證。
國內遊客;如果不是有特別的原因,建議大家還是在自己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邊防證為好,除非你要求邊境證上有藏文以便作為紀念,那就只好在拉薩辦。其他如日喀則、林芝等地也可以辦,但相對要更麻煩一些。
如果你要在拉薩辦邊境證,一個簡單的辦法就是交錢給旅行社。否則就需要啟動一套複雜的辦證程式
外國遊客:邊境旅遊證統一由旅行社安排辦理。
2.旅行證
只參觀拉薩,納木錯,日喀則,入藏函就足夠,但是如果想要參觀林芝、山南,昌都等地區,除入藏批准函之外,還需要辦理外國人旅行證(Aliens' Travel Permit.)旅行證由旅行社在辦理入藏函的同時統一辦理。
注意:僅外賓和臺胞需要辦理旅行證,大陸及港澳遊客無需辦理旅行證。
3.軍區批件
波密、然烏,阿裏等邊境非開放地區,還需要軍區批件(Military Area Entry Permi)